偷瓦斯讓兒洗澡 貧戶扛空瓶自首獲老闆「加送一桶」

▲陳姓男子(左二)在妻子(右二)陪同下到正義派出所自首,麵攤老闆蔡裕榜(左一)了解苦衷後主動伸出援手,派出所所長賈昌驊(右一)也送上泡麵,讓陳姓夫妻感動到落淚。(圖/長春里里長梁何碧嬌提供)
雖然我身為全家加盟者過得辛苦,但相比之下,這位先生更需要幫忙,我也想像麵攤老闆能力所及地捐出自己可以分享的食物,如每個月有4~6萬的過期食物,因為我們家裡的人每天拼命的吃還是吃不完,想與需要的人分享些。
但當我面對台北總部來的長官(據說是全家當初創業元老之一)提出這個構想時,我說:我想把過期的食物(可能是幾個小時前過期,或前一天過期)分享給需要幫助的人,各位剛好在閱覽這篇文章的您,絕對沒想到,他怎麼回答,他說:這樣吃壞肚子怎麼辦??????
原來對加盟者而言,肚子吃壞沒關係,反正一月換算如果一千個過期便當的話(當然有各式各樣其他的過期食品),一年就有1萬2千個便當,7年就有8萬4千個便當,加盟者吃久了就可以練成鐵胃了吧。但相對於加盟者以外的人吃到如果吃壞肚子就不行了,可以損壞加盟者肚子,但可不能損壞全家品牌形象唷~
只是當加盟者只能忍痛''處理''掉時(因為吃不完真的很浪費),我卻看到全家櫃台的
零錢捐箱子在哭泣。
明明說會將每一塊錢充分運用,但卻忽略每天會丟掉的20~30個便當,這是可即刻幫助更多的人的,身為加盟者的我吃了5年多沒事(至少到目前為止),這就是全家與眾不同的CSR(企業社會責任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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